越秀地产建议出售其于广州宏城发展的全部股权 最低代价为10.92亿元

盾构法 未分类 3

越秀地产建议出售其于广州宏城发展的全部股权 最低代价为10.92亿元-第1张图片-世界财经

  越秀地产(00123)发布公告,有关涉及集团在中国广州天河区广州环贸中心办公空间及停车场所有权的潜在交易。公司现时透过标的公司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拥有该等物业,而标的公司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股权分别由金旺及华振科技服务(各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直接持有81.26%及18.74%权益。

  公告称,公司建议(透过金旺及华振科技服务)出售其于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由于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售权益被视为国有资产,因此潜在出售事项将根据中国规管出售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则及法规,透过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上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

  潜在出售事项的最低代价(即转让出售权益的底价)为人民币10.92亿元。最终代价将取决于最终竞价,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最低代价。

  公司预计潜在出售事项将有助加快其商业物业的周转,并进一步优化集团的现金流管理。潜在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将由集团保留,预计将用于再投资于核心业务的发展。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